天眼查数据纠错被驳回怎么办
天眼查司法数据自动抓取【中国裁判文书网、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】。
✅平台受理删除申请唯一两类情况: ①信息错绑、重名抓取、主体不符; ②官方源头(裁判文书网 / 执行信息公开网)已经下架记录,持有法院盖章回执。
❌单纯提供结案通知书、还款流水,无法申请彻底删除条目,平台一般只允许标注【已结案】,想要下架记录必须先处理法院源头。
一、先看懂:纠错被驳回高频理由
① 数据源仍公示(最高发) 裁判文书网 / 执行信息公开网还能检索到这条案号,天眼查无权单方面删除,直接驳回。
解决:先向法院申请文书不予互联网公开,源头下架,拿到回执再申诉。
② 证据材料不足、缺少官方盖章文书 只上传截图、转账记录,无法院正式文书;企业材料营业执照没有加盖公章。
③ 异议理由表述模糊 只写 “案件已经结清,请求删除”,没有法律依据、事实说明。
④ 提交入口错误 使用全局【信息纠错】,没有进入单条案件【异议反馈】,审核人员无法精准匹配案号。
⑤ 多次重复提交相同工单 系统判定恶意重复申诉,延迟审核或者直接驳回。
二、分步解决方案(由易到难)
步骤①:自查官方源头数据
打开中国裁判文书网、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,检索案号: ▷依然可以查到文书 / 执行记录 → 优先去法院办理文书撤回公开; ▷官网检索不到记录,天眼查还展示 → 属于平台缓存问题,优化材料二次申诉。
步骤②:优化材料,发起二次申诉(重点优化 4 点)
更换申诉入口 删除旧工单,进入【司法风险】点开单条案件详情页→异议反馈(不要使用底部全局信息纠错)
完善书面情况说明(规范模板下文复制) 清晰写明:案号、审理法院、案件状态、官方源头已下架、附上官网检索无记录截图链接。
材料规范 企业:营业执照加盖公章、法人身份证; 必备排序:法院回执 → 官网无记录录屏 + 完整截图 → 天眼查页面截图 → 结案文书; 所有截图完整保留网址、案号、时间。
避开错误话术 不要写 “我已经还钱,要求删除记录”; 规范表述:案涉文书已由法院准予不予互联网公开,官方数据源已下架,申请平台同步更新数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