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用修复新规
现行信用修复新规(2026两大核心新规,全文核心要点)
一、公共信用修复新规:发改委36号令《信用修复管理办法》
实施时间:2026年4月1日正式生效,废止旧58号令(2023试行版) 适用范围:行政处罚、经营异常、失信被执行人、各类公示失信记录(信用中国体系)
(一)重大新规变化(对比旧政策)
失信分级+大幅缩短最长公示期
轻微失信:原则不予公示;确需公示最长3个月,履行完毕即可修复
一般失信:最短公示3个月,最长1年(旧规最长3年)
严重失信:最短公示1年,最长3年(旧规最长5年)
到期未整改:失信信息自动停止公示,但惩戒不解除
自然人失信信息限缩公示 信用中国对自然人失信信息原则上不对外公示,仅司法、重大违法类依法公示,大幅降低个人失信曝光影响
全国一网通办,统一入口 全部修复统一在信用中国官网提交,实行「谁认定、谁审核」,线下窗口不再单独受理全部业务
办理时限标准化 整体10个工作日内出具修复结果;平台3个工作日完成材料初审,转交主管部门审核
虚假材料严厉惩戒(新规重点) 提交伪造材料、虚假承诺:
3年内禁止再次申请信用修复;
虚假行为记入个人失信记录,公示3年;
伪造国家机关文书的,追究刑事责任
修复效果全面同步 审核通过后:信用中国、地方信用平台、第三方信用机构同步终止公示、停止共享失信信息、解除联合惩戒,杜绝“一处修复、多处仍显示”问题
(二)申请修复4项硬性条件(缺一不可)
达到对应失信最短公示期限;
完全履行义务:缴清罚款、还清债务、完成整改、移出异常;
签署规范信用承诺书,承诺材料真实并自愿承担失信后果;
无法律明确禁止修复情形(重大安全、金融诈骗、恶意拒执等)
(三)不可修复负面清单(新规明确)
重大食品药品、安全生产、生态环境严重违法;
非法集资、金融诈骗、恶意逃废债、拖欠农民工工资;
有履行能力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;
法律法规、中央文件明确永久惩戒失信行为。
二、央行征信相关新规(信贷逾期,已截止一次性政策)
1. 一次性小额逾期修复政策(窗口期结束)
文件:央行2025年12月通知,2026年3月31日截止受理,不再新增办理 适用条件(全部满足才免展示):
逾期产生:2020.1.1—2025.12.31;
单笔逾期金额≤1万元;
2026.3.31前全额结清本金、利息、罚息; 规则:符合条件逾期记录系统自动不予展示,无需本人申请;3月31日后结清的小额逾期不再享受该政策。
2. 长期固定征信规则(现行不变)
依据《征信业管理条例》:
自身真实逾期:结清当日起保留5年,5年后自动清除;
仅合法纠错渠道:征信异议申请(冒名贷款、记录错误、系统漏更新),本人免费办理,15个工作日核查;
三、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配套新规(同步配合36号令)
依据最高法失信名单新规:
全额还款/达成执行和解并履约/债权人书面同意,3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、解除限高;
执行完毕后,法院数据同步推送信用中国,同步完成公共信用修复;
确无财产可供执行、终结本次执行的,可申请屏蔽失信公示。
四、新规红线(重中之重)
伪造病历、结案证明、处罚文书提交修复,会加重失信并追责;
五、新旧政策核心对比简表
项目 | 旧58号令(2023试行) | 新36号令(2026.4.1实施) |
|---|---|---|
严重失信最长公示 | 5年 | 3年 |
办理渠道 | 线上线下双渠道 | 统一信用中国一网通办 |
办结时限 | 15–20个工作日 | 10个工作日内 |
自然人公示 | 无限制 | 原则不公示个人失信 |
造假惩戒 | 短期限制申请 | 3年禁止修复+额外公示失信 |
收费规定 | 未明确禁止第三方收费 | 明确禁止任何收费代办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