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名单修复
政策依据: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》(人社部令第 45 号,现行有效) 核心结论先行:
欠薪失信名单最长公示惩戒期限 3 年;满足条件可提前移出(信用修复);不主动申请,满 3 年自动移出。
谁列入、谁审核,受理单位:作出列入决定的人社局(劳动保障监察机构);信用中国仅展示数据,不能直接在信用中国发起修复申请。
修复成功 = 终止互联网公示、解除联合惩戒;人社部门内部执法档案永久留存,无法彻底删除原始案卷。
一、提前移出三大法定必备条件(全部满足)
① 完全改正违法行为:足额结清全部拖欠农民工工资; ② 工资结清、整改到位之日起,列入名单已满 6 个月(硬性最短期限); ③ 签署书面信用承诺书,承诺今后杜绝欠薪。
二、不予提前移出(直接驳回)情形,满足任意一条无法申请
① 列入名单期间,再次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; ② 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,处于刑事诉讼阶段或已经被追究刑事责任; ③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禁止修复情形。
三、全套申请材料清单
《提前移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申请书》(企业加盖公章)
人社局出具的《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决定书》复印件
工资结清凭证:农民工工资支付流水、收款确认书、工资结清证明(核心证据)
《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信用承诺书》
营业执照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
委托代办:授权委托书 +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
四、标准化完整办理流程
步骤① 自查条件,收集证据
确认工资全部付清、满足 6 个月最短等待期,无新增欠薪违法行为,保存全部支付凭证。
步骤② 向人社局提交申请(唯一源头渠道)
两种递交方式: ①线下窗口(推荐):前往作出列入决定的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现场提交,索要材料接收回执; ②EMS 邮寄:收件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科室,信封备注【欠薪失信名单提前移出申请 + 企业名称】,留存快递底单。
⚠️不要直接在信用中国提交信用修复入口,无法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