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
政策依据:《信用修复管理办法》(发改委 36 号令,2026.4.1 实施)、市场监管总局 107 号令、税务总局 54 号令 核心重点前置: 破产重整企业修复分为两个阶段,两种模式,规则完全不同: ①重整计划执行期间:可申请【临时屏蔽失信信息】(临时解除惩戒);若重整失败,信息恢复公示。 ②重整计划全部执行完毕:凭法院终结裁定书,申请【永久正式修复、停止对外公示】。 ⚠️通用原则:谁认定、谁修复;信用中国仅信息展示平台,重大失信黑名单优先向主管机关源头申请。
一、两类修复适用条件
①临时信用修复(重整计划执行中)
必备材料核心:法院《批准重整计划裁定书》/ 认可和解协议裁定书 无需等待常规行政处罚最短公示期,开通重整企业绿色通道; 适用场景:企业需要投标、融资、签约,消除失信公示带来的经营阻碍。 风险提示:如重整计划最终无法执行、破产清算,主管部门有权恢复全部失信信息对外公示。
②正式信用修复(重整计划履行完毕)
必备材料核心:法院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裁定书 企业依法清偿债务、完成重整义务,满足修复条件,申请永久停止对外公示。
二、不同类型失信信息差异化办理路径(重中之重)
1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 /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
执行期间:持重整裁定向市监局申请临时屏蔽,可标注 “重整计划执行中”; 重整完毕:凭执行完毕裁定书,申请正式修复、下架公示信息; 受理单位:作出处罚的市场监管局;审核时限 7 个工作日。
2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(税务黑名单)
重大利好绿色通道:破产重整企业不受 “满 6 个月公示期” 限制; 条件:法院出具重整裁定,税务债权依法受偿; 材料:申请表 + 法院重整裁定书,无需常规缴款满 6 个月; 受理:税务稽查局;受理后 15 个工作日出具结果。
3、法院|被执行人、失信被执行人(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)
企业进入破产重整,法院依法中止执行; 依据最高法执行规定,中止执行后法院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屏蔽失信信息; 材料:破产重整裁定书,直接向执行法院提交。
4、人社欠薪失信名单、安全生产严重失信名单
常规规则存在最短公示期;破产重整各地执行口径不一,优先持法院重整裁定书向主管部门沟通申请临时屏蔽。
三、全套通用申请材料清单
破产管理人 / 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申请书;
法院文书: ▶临时修复:《批准重整计划裁定书》 ▶正式修复:《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裁定书》
管理人身份证明、企业营业执照;
守信承诺书;
对应失信文书:行政处罚决定书、失信列入决定书;
债权清偿、履行相关凭证;
委托代办:授权委托书 + 经办人身份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