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及商业秘密/个人隐私的裁判文书怎么申请隐藏

一、核心法律依据
依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》第四条、第七条、第十条:
1、文书上网为原则,不上网为例外;
2、法院公示文书应当主动删除 / 隐去:自然人身份证、住址、手机号、银行卡;企业银行账号、核心商业秘密;
3、文书已经上网、未做脱敏,当事人有权书面申请:
✅方案①:局部脱敏隐藏(优先申请,通过率更高),不删除全文,仅屏蔽敏感隐私、商业秘密字段;
✅方案②:全文不予互联网公开(文书下架),条件要求更高,法院从严审查。
关键区分:
👉脱敏:文书继续展示,敏感信息打码隐藏;
👉全文下架:裁判文书网彻底撤下文书;
⚠️无论脱敏还是下架,法院内部案卷永久留存,无法清除案件档案。
二、两种申请情形适用条件
① 申请【局部脱敏 / 信息隐去】(推荐首选)
适用场景:
1、文书完整公示自然人身份证号、详细住址、私人手机号、银行账户、病历信息;
2、文书披露企业报价、成本数据、客户名单、技术参数、供货价格等商业秘密;
3、不要求删除整篇文书,仅屏蔽涉密敏感内容。
优势:门槛低、举证难度小,各地法院普遍支持。
② 申请【全文下架、不予互联网公开】(难度更高)
需要同时具备充分理由,满足其一:
①案件整体属于隐私类纠纷(离婚、人格权纠纷);
②大面积核心商业秘密,仅脱敏无法有效保护,继续公开将造成重大持续性经济损失;
⚠️单纯债务履行完毕、普通货款纠纷,仅有结案证明不足以申请全文下架,大概率驳回。
❌不支持的情形:
仅仅担心影响投标、贷款、子女政审,不存在隐私泄露、商业秘密外泄,无法以此理由要求隐藏文书。
三、全套申请材料(个人 / 企业分开)
▶自然人(个人隐私申请)
1、《申请书》(写明:申请脱敏 / 全文下架、案号、事实理由、法律依据);
2、身份证复印件;
3、裁判文书网页面完整截图;
4、佐证材料:截图标注出泄露的隐私字段;信息被滥用、骚扰等相关证据(如有)。
▶企业(商业秘密申请)
1、《裁判文书脱敏 / 不予互联网公开申请书》加盖公章;
2、营业执照、法人身份证明、授权委托书(委托代办);
3、裁判文书截图,用红框标注文书内商业秘密内容(客户信息、价格、技术资料等);
4、商业秘密佐证:保密协议、内部管控文件、公开后可能产生损失的说明;
5、如有:结案通知书、履行完毕凭证。
✅申请书双诉求模板(可直接套用)
申请事项:
1、优先请求法院对案号(XXXX)XX 民初 XXX 号裁判文书进行线上脱敏处理,隐去文书内自然人身份证、住址、企业商业秘密信息;
2、如脱敏不足以保护合法权益,请求将该文书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撤回,不予互联网公开。
事实理由:案涉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示,文书中完整记载【列明具体涉密内容】,属于依法应当保护的个人隐私 / 企业商业秘密。文书未做脱敏直接公开,存在信息泄露、被恶意利用风险,持续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。依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》第七条、第十条,特向贵院提出申请。
四、标准办理流程(唯一官方渠道,无线上自助通道)
①受理单位:作出生效裁判的原审法院 → 审判管理办公室(审管办)
二审文书向二审法院提交。
②提交方式二选一
1)线下:诉讼服务中心窗口递交材料,索要收件回执;
2)邮寄:EMS 邮寄至法院审管办,信封标注:文书隐私脱敏 / 不予公开申请 + 案号,留存快递底单。
③审核周期:15~45 个工作日,法院内部承办法官→庭长→审管办逐级审批。
④结果通知:
✅审批通过:
局部脱敏:文书线上内容修改,敏感信息隐藏;
全文下架:裁判文书网撤下文书;
❌驳回:法院口头或书面告知不予准许理由。
五、文书处理完成后,第三方平台配套操作
等待 7–15 天官方数据同步,前往企查查、天眼查、爱企查、启信宝逐条提交信息纠错:
上传法院出具的处理回执,申请同步更新风险信息、移除红色预警标签。
风险提示:第三方平台存在历史快照缓存,需要持续跟进申诉。
六、高频误区 & 防骗警示
❌误区 1:花钱中介可以后台隐藏文书
骗局!所有调整必须法院内部审批;中介大多短期屏蔽网页缓存,数月后爬虫重新抓取,信息回弹;伪造材料提交法院涉嫌刑事犯罪。
❌误区 2:文书脱敏 / 下架,尽调、政审就查不到案件
错误。法院内部档案永久保存,律师、公检法持手续可以阅卷核查。
❌误区 3:只要有商业秘密字眼,法院就必须下架全文
法院优先选择局部脱敏,只有脱敏无法规避重大损失,才会考虑全文不予公开。
❌误区 4:裁判文书网客服、平台运营有权直接修改文书
平台无任何编辑权限,一切决定权归属原审法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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